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教育与预防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在合理期限内保存研究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保证科研档案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结合学科特点,对非涉密的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学术成果的基本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