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受理与调查

第二十条

调查可通过查询资料、现场查看、实验检验、询问证人、询问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等方式进行。调查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专家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独立调查或者验证。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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