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一般要求

第九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由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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