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