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章 安全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中国民航局建立民航行政机关内部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原则、启动条件、追责主体、调查程序、处理手段、减免责情形、申诉和纠正等内容。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