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