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章 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第一节 总体要求第十二条尚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前制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计划,以促进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