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民用航空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9《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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