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消防员招录工作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招录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