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使用统一印章,由应急管理部刻制下发。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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