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第二节 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进行了限制: (一)进口货物只能用于展示或者免费赠送的; (二)进口货物只能销售给指定第三方的; (三)进口货物加工为成品后只能销售给卖方或者指定第三方的; (四)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者使用受到限制的。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