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第三十六条
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其计算公式如下: 保险费=(货价+运费)×3‰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其计算公式如下: 保险费=(货价+运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