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第三十条第四章 违法货物、物品价值的计核第三十条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规定按货物征税的进境物品,按照本办法有关货物价值的规定计核价值。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