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违法货物、物品价值的计核

第二十九条

违法货物价值依据违法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之和进行计核;违法物品价值依据违法物品的完税价格和进口税之和进行计核。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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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