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章 违法货物、物品的确定 / 第二节 违法物品的确定第二十二条未经海关批准,过境人员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的,违法物品为过境人员留在境内的物品。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