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章 违法货物、物品的确定 / 第二节 违法物品的确定
第二十条
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品名申报不实的,违法物品为实际进出境物品。 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数量申报不实的,违法物品为实际进出境物品数量超过合理数量或者规定数量部分的物品;申报数量超过合理数量或者规定数量的,违法物品为实际进出境物品数量超过申报数量部分的物品。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违法货物、物品的确定 / 第二节 违法物品的确定
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品名申报不实的,违法物品为实际进出境物品。 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数量申报不实的,违法物品为实际进出境物品数量超过合理数量或者规定数量部分的物品;申报数量超过合理数量或者规定数量的,违法物品为实际进出境物品数量超过申报数量部分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