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起草和征求意见
第十七条
【第一起草人要求】 第一起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备较高的标准制修订技术水平;
(三)具有相关的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及标准化工作经验;
(四)在承担各级各类相关项目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 制定机关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起草和征求意见
【第一起草人要求】 第一起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备较高的标准制修订技术水平;
(三)具有相关的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及标准化工作经验;
(四)在承担各级各类相关项目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