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起草和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

【组建起草组】 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技术委员会按照下达的中医药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组建起草组,承担具体中医药标准的起草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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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