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计划与立项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议评估】 中医药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由技术委员会评估后报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标准化工作办公室组织标准咨询专家库相关专家组,对中医药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进行审核,提出立项建议,形成中医药标准年度制修订项目计划。

制定机关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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