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人员”,是指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以外参与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人员。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