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八条

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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