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章 注册条件和内容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