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注册变更第二十二条国家实行医师注册内容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师注册信息查询服务,并对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