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第八条
第八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进行软件下载、安装、运行、升级、卸载等操作的,应当提供明确、完整的软件功能等信息,并事先征得用户同意。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下载、安装、运行、升级、卸载软件; (二)未提供与软件安装方式同等或者更便捷的卸载方式; (三)在未受其他软件影响和人为破坏的情况下,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软件卸载后有可执行代码或者其他不必要的文件驻留在用户终端。
- 制定机关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