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六条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取得的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价值,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二)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青年科技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
(三)拥有原创性、标志性研究成果,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有重要理论创新专著;
(四)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技术创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拥有发明专利授权,对提升粮食流通技术水平、促进现代粮食产业发展具有显著作用;
(五)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制定机关
- 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