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五条

领军人才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长期从事粮食流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经济研究工作,具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在粮食行业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同。

制定机关
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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