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领军人才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粮食流通领域相关专家组成,依照本办法,负责领军人才评审工作。制定机关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