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四章 培养措施

第十一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定期组织领军人才研修培训,提高领军人才的政策理论水平、科研创新和管理能力。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应优先选派领军人才参加培训、进修、国际合作交流等。

制定机关
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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