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认证证书
第八条
服务认证证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获得认证的组织名称、地址; (二)获得认证的服务所覆盖的业务范围; (三)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 (四)认证证书编号; (五)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认证证书
服务认证证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获得认证的组织名称、地址; (二)获得认证的服务所覆盖的业务范围; (三)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 (四)认证证书编号; (五)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