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本办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和当日。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附 则
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本办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和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