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一条本办法所称“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行为”,是指直接发生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效力的行政行为。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