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六章 行政复议监督第四十六条被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但因违反法定程序被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除外。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