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结束后,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将案卷进行整理归档。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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