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四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推进信息化建设,研究开发行政复议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行政复议办公自动化和行政复议档案电子化。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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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