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计算风险监管指标。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