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由食品营养、临床医学、食品安全、食品加工等领域专家组成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库。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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