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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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