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标签和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名称应当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分类名称或者等效名称。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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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