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章 标签和说明书第三十七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名称应当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分类名称或者等效名称。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