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标签和说明书

第三十六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企业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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