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注 册 / 第三节 变更与延续注册

第二十八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程序,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