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注 册 /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第十一条审评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对试验样品进行抽样检验、对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和对专业问题进行专家论证。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