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经费资助

研究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研究项目经费分两批发放,立项时发放数额为项目研究经费总额的80%,结项后发放数额为项目研究经费总额的20%。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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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