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经费资助
研究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研究项目经费分两批发放,立项时发放数额为项目研究经费总额的80%,结项后发放数额为项目研究经费总额的20%。
- 制定机关
- 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经费资助
研究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研究项目经费分两批发放,立项时发放数额为项目研究经费总额的80%,结项后发放数额为项目研究经费总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