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成果管理

第二十五条

发表要求

研究成果未结项时,未经国家体育总局同意,不得以立项项目名义公开发表。

未经政法司同意,项目承接人在项目结题后一年内,不得将成果给有关方面出版、发表。

研究成果需要正式出版、发表或者内部刊用的,应当标明“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成果”字样。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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