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

研究项目成果评审、认定

研究项目承接人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后,政法司组织专家进行项目成果评审。评审采用双向匿名评分与专家集体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政法司根据评审意见,对研究项目确定评定等次,评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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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