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

中期交流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承接人提交中期研究成果后,由政法司组织中期交流会,提出项目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一般项目由承接人所在单位负责中期检查事宜,并填写中期检查报告报送政法司。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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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