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研究项目承接人确定及义务

第十六条

承接人义务

研究项目承接人应当按《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的承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研究项目承接人不得以研究组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等与研究无关的活动。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承接人应在研究中期向政法司提交中期研究成果或最新观点材料,在项目验收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及成果摘要。一般项目承接人应在项目验收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及成果摘要。

研究项目内容需要保密的,项目承接人应当遵守保密要求,不得以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讲学、在互联网上发布相关信息等方式对外披露。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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