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五十四条

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组织抽查检验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评估研判,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药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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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