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六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有关企业和单位做好问题药品处置、原因分析及内部整改等工作。必要时可组织对被抽样单位和标示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制定机关药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