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四章 药品检验

第三十条

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加强检验人员、仪器设备、实验物料、检测环境等质量要素的管理,强化检验质量过程控制;做到原始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追溯。

制定机关
药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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