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药品抽样第二十二条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样品签封后擅自拆封或更换样品;(二)泄露被抽样单位商业秘密;(三)其他影响抽样公正性的行为。制定机关药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